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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加强金融监管,金融稳定法正在制定中|快讯

摘要:“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潘功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胜加激励约束相容的强金风险处置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合理成本的分摊机制。”潘功胜表示。融监融稳

潘功胜:加强金融监管,定法定中金融稳定法正在制定中|快讯

文/张智 王悦

3月27日,正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快讯

他表示,潘功中国历来高度重视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胜加国内金融安全网的强金建设始终秉承事前防范金融风险的过渡积累、事中事后快速高效处置风险的融监融稳原则,一方面,管金强化金融机构的定法定中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加强金融监管,根据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正制变化,实时优化调整金融监管体制,微观审慎监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强化处置的资源保障,发挥好债后贷款人的职能,强化金融稳定的法治保障。

“中国正在制定金融稳定法,着力构建权责对等、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机制和科学合理的风险处置合理成本的分摊机制。”潘功胜表示。

同时,他还表示,亚洲国家应合作推动IMF的份额改革,尽快实现份额占比的调整,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

在区域层面,以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宗旨完善的《清迈协议》自2000年创立以来就不断改革升级,在资金规模、工具、区域经济监测上持续进步,是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中坚力量。各方应继续聚焦金融稳定的目标,进一步优化《清迈协议》的功能,增强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在双边的层面,继续发挥双边货币互换的积极作用。当前,亚洲的双边货币互换合作不断加深,随着亚洲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亚洲的本币结算需求上升,双边货币互换的合作规模不断扩大,目前东盟与中日韩在区内的双边货币互换规模已经超过3800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已经与29个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签署了双边本币的互换协议,互换的总规模约4万亿人民币,有效促进了跨境贸易和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对部分国家的双边货币互换也构成了IMF牵头的国际纾困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愿与亚洲各经济体继续深化货币合作,为维护区域稳定贡献力量。

在国别的层面,完善各国国内的金融安全网的建设,为亚洲经济体提高经济韧性和繁荣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他表示,亚洲金融安全网的建设需要各方团结协作和积极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愿与各方充分交流,共同构建更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编辑:徐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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