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上市央企深科技董事长被查,任职期间平均年薪超300万元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徐芸茜 见习记者 刘昱汝 北京报道
在“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近半年后,百亿被查深科技董事长周剑最新动态出炉了。上市深科事长
12月15日下午,央企元据中国电子纪检监察组、技董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任职中国电子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科技”,期间000021.SZ)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国电子纪检监察组和江苏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周剑曾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多年,并在深桑达A、深科技等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长。今年6月,深科技公告称,周剑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后因个人原因辞职。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严学锋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董事长被查短期内可能引发公司股价下跌,因为投资者可能担心问题只是刚暴露、后续风险大,但这只是阵痛,从长期来看利好企业和股价。
截至12月15日收盘,深科技股价为16.76元/股,当前总市值为262亿元。
超300万元年薪董事长被查
“央企和国企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织,对外代表着国家,对内代表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果。”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学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12月起,周剑开始担任深科技党委书记,2019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仅仅一年后,在2020年1月换届选举时,周剑被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据深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51岁的周剑,其董事长一职的任期应于今年初,即2023年1月7日终止,但显示“已延期换届”。
直到今年6月19日,深科技才披露了周剑的任职动态。深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公司实控人通知,获悉周剑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经董事会的董事审议,同意周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由公司董事、副总裁周庚申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在周剑任深科技董事长期间,从2020年至2022年业绩方面来看,公司分别实现营收149.67亿元、164.88亿元及161.18亿元,2022年和2021年同比增长13.18%、10.16%,2022年则同比下滑2.24%;分别实现净利润8.57亿元、7.75亿元及6.59亿元,2021年2022年同比下滑9.54%及15%。
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至2022年,周剑在深科技任职期间的税前年薪,分别为344.24万元、448.80万元和361.95万元,平均年薪达385万元。
就在15日,深科技经董事会审议,选举韩宗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总资产超4200亿元
深科技主营业务包括存储半导体、高端制造、计量智能终端三大板块。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持股比例为34.51%。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电子成立于1989年5月,是中央直接管理的以网信事业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在国资委央企名录排名第27位。
目前,中国电子拥有21家上市公司,663家成员企业,总资产4216.2亿元;业务覆盖全球6大洲60多个国家,连续13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
中国电子官网显示,2017年3月,中电信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周剑曾以总经理的身份参会并强调,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当前经营管理、转型发展、安全生产等各项目标任务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022年12月,中国电子在深圳召开直属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国电子直属第五届党委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周剑为9名直属党委委员中的一员。
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中,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确定为巡视对象。今年4月,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巡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第十四巡视组组长高飞表示,巡视组将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入查找国企领域腐败问题。
在此之前,2022年8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向梓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建立健全分权制衡
其实,周剑被查并不是个例。
15日,中纪委网站公布近10位纪检监察干部和董事长“双开”以及被查消息。
严学锋认为,总体来看,董事长在国企往往被视为“一把手”,对企业的影响很大。“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董事长不易被“有效制衡”。
“想要有效制衡董事长,需要打组合拳。”在严学锋看来,企业层面健全分权制衡,实现集权有道、分权有序、授权有章、用权有度;用于科技手段,加强企业运营的规范性、透明化,如公司治理数字化,倒逼规范行权;加强对董事尤其是董事长的年度、任期考核,考核结果关于董事长的薪酬、任用等紧密相关;健全企业内部的举报机制,包括适度的奖励机制;集团层面,外派强有力的专职股权董事,从制度涉及层面保障股权董事相对于企业、特别是董事长的独立性;弘扬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等良好董事会文化;深入推进市场化的选人用人、薪酬机制。
“相应地,国资监管应该强有力,加强出资人全过程监督、问责,并带头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的作用。”严学锋向《华夏时报》记者进一步补充道。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